罌粟,是一種可以用于制毒的原生植物,我國嚴禁種植。前幾天,南通如皋吳窯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,說在四房村有戶村民種了許多罌粟,民警當即趕往現(xiàn)場處置。

民警趕到如皋四房村后,經(jīng)走訪得知,種植罌粟的是村民陳某某,民警很快找到他家,但一開始并沒有發(fā)現(xiàn)罌粟。

后來,民警在田地中間才發(fā)現(xiàn)了罌粟,周圍還種植了小麥、蠶豆“打掩護”。
如皋市公安局吳窯派出所民警徐遠程介紹案情,當事人種植罌粟花的面積太大了,現(xiàn)在是盛開期,花開得非常妖艷,有的植株上面還長出了罌粟果。

當事人陳某某說,他是去年七月份種的,目的是想給家里養(yǎng)的豬治療拉肚子。陳某某交代,有一次買菜聽人閑聊說,罌粟果可以用來給豬治療拉肚子。他就買了兩塊錢的罌粟果,切開之后里面有很多小顆粒,所以就種植大量的罌粟株出來。
隨后,民警和村干部一起將罌粟全部鏟除,經(jīng)清點共計3506株。
民警表示,根據(jù)治安管理處罰法,種植500株罌粟以下要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;種植500株罌粟以上,或者阻礙鏟除的要負相關的刑事責任。因陳某某種植3000株以上,理應從重處理。
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
江蘇廣電總臺·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/盛建 顧丹希 編輯/胡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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